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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3-05-21   来源:

  为促进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及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1、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及开放时间

  1)清单:实验室价值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全部对外开放共享,具体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并及时予以更新。详细仪器信息请见网站仪器设备栏目。

  2)开放时间:全年

  2、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实行预约制,用户应首先提出预约申请(见附表),实验室专人安排协调使用时间。

  2)实验室同意用户预约申请后,用户应与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使用协议,对使用时间、实验要求的条件、耗材和试剂、需配备协助人员、使用费、实验成果是否共享等情况进行约定。

  3)用户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所在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服从仪器操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仪器设备,应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4)用户按预约时间应及时使用,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使用的,应在48小时前通知实验室人员取消预约。如因用户方面的原因未能按时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用户负责。

  5)实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用户意见,及时清理所用物品。

  6)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使用人完成实验后应严格检查设备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及时处理,并追究事故责任。

  7)大型仪器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事故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赔偿。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发生的共享设备维修费用,由设备所属部门自行负担。

  3、有偿服务收费方法及管理

  1)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2)收费标准的组成:仪器使用收费项目包括了实验材料费、水电消耗费、人工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维修费及管理费等。

  3)依托单位财务处设立单独账号管理收取的实验室设备开放共享费,并与实验室共同指导、监督和检查收费的使用情况。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庆福

  联系电话:010-68781697

  联系邮箱:skl-cjb@iwhr.com

 

[附件:仪器预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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